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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更新日期:2011/04/13 19:55
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3日電)台中市西屯大魚池烈美堂是台中市萬和宮老二媽3年1次遶境省親駐駕之處,最近傳出後代子孫有意出售。台中市文化局今天表示,將提報申請為市定古蹟。


 祭祀公業廖烈美自救會陳情搶救西屯大魚池烈美堂,文化局已於11日受理烈美堂部分「派下員」指定古蹟的申請。


 文化局表示,「烈美堂」原為傳統三合院正身式樣,民國75年祭祀公業倡議改建為2層RC結構的仿「北式歇山」閣樓建築,屋面鋪綠色琉璃瓦,RC廊柱,傳統楹聯碑刻,與中市歷史建築台中教師會館、台中市文昌公廟同具「歷史式樣」風貌,且是南屯萬和宮老二媽3年1次遶境省親駐駕之處。


文化局指出,依據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17條第2項規定,具古蹟價值的建造物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,遇有緊急情況時,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。文化局今天即依相關法令規定,函請祭祀公業烈美堂所有派下員,依「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」規定善盡管理維護責任。1000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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