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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今天受理祭祀公業廖烈美自救會申請「西屯大魚池烈美堂」暫定古蹟,在烈美堂現地召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會議,會中通過烈美堂為暫定古蹟。

與會與小組委員認為,烈美堂現有建築深具建築、文化等意義,略加修復極容易接近舊觀,通過列為暫定古蹟,代表表烈美堂被視同古蹟,文化局也將在六個月內決定烈美堂是否指定或登錄為古蹟。

 

【2011/04/14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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