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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的本質印象中該是古意樸實淳良敦厚,可是當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來者,踩進人家的場子,對著台上的主講者高舉「可恥」當訴求的大字報,以侵門踏戶之姿,欲攀附別人的光環照亮自己;然過程一刀兩刃適得其反,理性的旁觀者冷眼洞悉鬧場者需索曝光的渴望,猶似照妖鏡穿透其醜態畢露的嘴臉無所遁形。曾幾何時,台灣人變得這般粗鄙和夜郎自大?僅一個單數個體,曾否徵得同意經過授權?憑什麼一張嘴取代全體台灣人?真真糟蹋作踐了台灣人的純真美善!

不禁揣度著,如此藉端舉措,對於旁人的知名度該是羨煞嫉妒自知望塵莫及吧!陳芳明、張大春豈是任由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人物;若論擁有媒體的優勢,也是建構在當事人勤奮筆耕、學富五車的對等付出和努力。無涉掠奪干卿底事?試問:陳芳明一路走來真實的面對自己,誠懇勇敢地為台灣論述奮鬥不懈;張大春肚裡的墨水文采,相較坐井觀天一人獨大的叫囂者,是遠遠地有過之而無不及;還妄自尊大叫陣下戰帖?簡直跳入了自己為旁人框設的羞辱詞╴紮紮實實的【賣見笑】,個人見解【賣】比【嘜】屬更高級用法(見笑多到可以叫賣!恰似量身訂作-真合)哇哈哈~

提羅馬拼音!那是台灣文嗎?有骨氣就學倉頡造字吧!至少有根有本也回應原始訴求,做個有尊嚴的台灣人!賴和、楊逵前輩的文采至今不朽,吳濁流的鉅著《亞細亞的孤兒》即便以日文寫作,但深値台灣人心目中的地位卻不容置疑,鍾理和的客家文學涓涓細流綿延回甘,黃春明的鄉土文學創作更是普羅大眾的深層共鳴,台灣話許多有音無字的現象,侷限「台灣話文」仍要以漢字表達,是不爭的事實卻無損於族群融合,也填補鋪平了窒礙難文的創作空間。女性作家林海音的《城南舊事》、鍾肇政的大河小說《濁流三部曲》及《台灣人三部曲》、王文興的《家變》、白先勇的《台北人》、張大春的《將軍碑》皆是其足以流傳世代的代表作,誰因沒以台灣文書寫而遭非議否定他們的文壇地位;若論情感的交流藉助文字搭建橋樑,暢行無礙通了就好,何苦蠻橫脅制旁人,強用「橫柴舉入灶」的粗暴手法,極端藐視他人無限膨脹自己,既覬覦他人傾畢生戮力經營的社會名氣,又汲汲營營藉機依附在旁人的光環下,意圖打響自己的知名度,卻又酸不溜丟地說三道四,此等行徑怎列英雄好漢之輩?

蠟燭之偉大,在於「燃燒自己,照亮別人」;怎麼自詡清高的人,卻拼了命地使勁硬要「燃燒別人,照亮自己」,從高度議論瞬間評價便矮了一截,除硬坳之外說得過去嗎?台灣社會認同個人意識型態的表達,但莫要綁架沉默的大多數,形塑成一人獨白卻似眾口鑠金的假象,要光環謀名氣想位階,靠自己一步一腳印流汗經營吧,務實之餘將更能贏得尊敬的注目禮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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